•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4-00325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4〕4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8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储官桥镇泗溪顶溪边地块的批复
    时间:2024-07-18 17:35

    市自然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储官桥镇泗溪顶溪边地块的请示》(南资源〔2024〕4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加快推进官桥镇有关项目建设,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南安市2024年第五次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联席会议暨自然资源价格委员会议纪要(南资源联〔2024〕5号)精神,同意收储官桥镇泗溪顶溪边地块。该地块位于官桥镇泗溪村,土地面积为3311平方米,具体宗地位置详见地块勘测定界图(见附件)。土地收储补偿费用按该地块的土地取得成本进行核算。该宗土地收储后纳入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库,作为政府储备用地;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储备用地未重新供应前,由官桥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的管护工作,防止土地被侵占。收储的土地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及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进行供地。

      附件:官桥镇泗溪顶溪边地块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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