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4-00130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4〕11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1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4-22 15:43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落实住宅用地分类调控工作要求,现将《南安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以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前五年(2019~2023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计划,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南安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以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主线,按照“控制总量、优用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安排2024年全市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二、计划范围

      本次2024年度南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的地域范围是指全市行政辖区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包括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三、计划指标

      (一)总量

      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市规划、人口因素、房地产市场、工业项目需求,以及近期拟实施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4年度南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84.1315公顷以内。

      (二)结构

      2024年度南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30.8581公顷,占10.86%;工矿仓储用地82.9727公顷,占29.20%;住宅用地81.1996公顷,占28.5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8213公顷,占4.51%;交通运输用地31.5558公顷,占11.11%;公用设施用地2.5980公顷,占0.91%;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防护绿地42.1260公顷,占14.83%。

      四、政策导向

      (一)强化规划引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具体落实,计划和规划的制定、实施必须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共同促进城市的可协调发展。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重点保障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及基础设施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统筹调控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和管理,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三)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保障城镇住宅用地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中低价位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比例不低于70%。同时,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情况,把握住宅用地供应的节奏和时序,完善供地方式,健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机制。

      (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将项目用地供应与存量用地消化、低效用地盘活等有机结合,优先安排存量土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内在潜力,通过收回、收购、置换等方式妥善处置闲置土地,重新供应市场,促进全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及高效利用。

      (五)坚持差别化土地供应。根据经济社会形势的状况,实施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限制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设用地项目,严禁供应违背城市空间结构调整的建设用地,以供给引导需求,增强土地供应的主动性,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

      (六)兼顾生态用地保护。按照有度有序利用自,严格管控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开发的区域,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供应国有土地,用于与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快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加大批而未供土地的清理和供应力度,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加大用地指标协调保障力度,提升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效率;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严格执行先征迁后报批,先用存量后用增量原则,提高建设用地的供应能力,保障建设项目用地供给。

      (二)提高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重大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措施,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完善部门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自然资源、发改和财政等部门,主动服务,推进建设项目生成策划前期协调,提速增效做好出让用地前期工作;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地与自然资源、发改和财政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四)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严格按照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开竣工时间、投资情况、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土地使用要素进行约定,并将其通过监管平台及时发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从源头上防止粗放用地的行为。

      (五)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2024年度南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应积极争取上级用地指标支持,满足我市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积极强化措施,会同有关单位将住宅用地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确保房地产调控政策精准到位,并建立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

      (六)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严格履行土地供应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仓储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逐步缩小划拨方式供地范围。

      附件:1.南安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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