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4-00074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4〕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1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储罗东镇银河新城片区罗溪沿岸地块的批复
    时间:2024-03-12 11:22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储罗东镇银河新城片区罗溪沿岸地块的请示》(南资源〔2024〕10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加快推进罗东镇银河新城片区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和南安市2024年第一次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联席会议暨自然资源价格委员会议纪要(南资源联〔2024〕1号)精神,同意收储罗东镇银河新城片区罗溪沿岸地块。该宗地块涉及5个项目用地,分别为:罗溪桥联接线项目用地,位于罗东镇罗溪村,原供地批文为南政地〔2020〕17号文,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529平方米;罗东镇罗溪河道整治工程(北岸)项目用地,位于罗东镇罗溪村,原供地批文为南政地〔2020〕16号文,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6713平方米;罗东镇罗溪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用地,位于罗东镇罗溪村和山坂村,原供地批文为南政地〔2012〕39号文,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1857平方米;罗东镇新镇区一期市政道路工程(溪滨南路)项目用地,位于罗东镇罗溪村和维新村,原供地批文为南政地〔2019〕68号文,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522平方米;罗东镇罗溪河道整治工程(镇区南岸)项目用地,位于罗东镇罗溪村和维新村、山坂村,原供地批文为南政地〔2019〕71号文,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056平方米。收回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71677平方米,具体宗地位置详见地块勘测定界图(见附件1-3)。土地使用权收回后纳入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库,作为政府储备用地;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储备用地未重新供应前,由罗东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的管护工作,防止土地被侵占。收储的土地使用权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及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进行供地。

      附件:1.罗东镇银河新城片区罗溪沿岸收储地块勘测定界图(一)

      2.罗东镇银河新城片区罗溪沿岸收储地块勘测定界图(二)

      3.罗东镇银河新城片区罗溪沿岸收储地块勘测定界图(三)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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