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3-00433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3〕12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1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南安市北山博物馆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南资源〔2023〕707号)收悉。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安市2023年第八次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联席会议暨自然资源价格委员会议纪要(南资源联〔2023〕8号),经研究决定,现就南安市北山博物馆项目地块处置方案批复如下:
一、按协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对南安市北山博物馆项目地块进行处置,相关收回手续由你局会同财政局、溪美街道办事处办理。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后,由你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地块规划情况适时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地块未重新供应之前,由属地溪美街道办事处负责看护管理,防止被其它单位占用。
特此批复!
附件:南安市北山文化博物馆用地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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