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3-00340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3〕10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11
市自然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国省干线横八线南安市金淘镇过境段道路工程(北环路)用地的请示》(南资源〔2023〕5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金淘镇晨光村、朵桥村金淘村、南丰村、时潮村,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2023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3〕457号)批准征收的土地17.0707公顷(原地类为水田4.8499顷、旱地0.6552公顷、园地2.8947公顷、林地3.3860公顷、草地0.1248公顷、其他农用地1.3169公顷、建设用地3.8432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金淘镇人民政府作为国省干线横八线南安市金淘镇过境段道路工程(北环路)。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
二、同意你局的供地方案,划拨供地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执行。用地成本由用地单位自行承担,用地有关税费由用地单位按规定自行缴纳。
特此批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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