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3-00332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3〕29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08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呈报审批<南安市城南片区周边及城东片区单元控规08-H-14地块图则(调整)>的请示》(南资源〔2023〕52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编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范围、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
(一)区位及范围:位于南安市城南片区周边及城东片区单元控规范围内,东至现状园林地,西至南官公路,南至现状园林地,北至现状园林地。
(二)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用地面积为2.9532公顷,用地性质为其他教育用地,容积率≥0.7,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
二、请你局按法定程序实施规划管理和监督,保障“五线”“三大设施”落实到位,促进片区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三、经批准后的《南安市城南片区周边及城东片区单元控规08-H-14地块图则(调整)》是该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规划在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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