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3-00317
    • 备注/文号:南政〔2023〕2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04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南安段一期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
    时间:2023-09-04 16:29

      因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南安段一期项目需要,拟征收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南安段一期项目征收范围内土地、房屋及附属物(具体以征收范围图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并组织有关部门对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南安段一期项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10月4日。

      二、补偿登记:本项目所涉及的土地、房屋被征收人应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土地、房屋等相关权利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三、意见反馈: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见,应在征求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信函方式寄至征收实施单位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同时附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书证材料(或房屋所在地基层组织出具的证明)。

      联系单位: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95-86682201

      联系地址:南安市洪濑镇江滨东路192号

      特此通告。

      附件: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南安段一期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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