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3-00018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3〕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30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南安市新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等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时间:2023-01-30 15:22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南安市新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等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南资源〔2023〕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加快推进市民中心片区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和南安市2023年第一次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联席会议暨自然资源价格委员会议纪要(南资源联〔2023〕1号)精神,同意收回位于美林街道福溪社区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76004平方米。地块分别为:南安市新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用地,原供地批文为南政地〔2011〕054号文,地块编号为南安市2011年(工业)G07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9390平方米;南安市新城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用地,原供地批文为泉政地〔2010〕057号文,地块编号为南安市2010年(工业)G08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6614平方米。具体宗地位置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见附件)。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该2宗土地使用权收回后纳入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库,作为政府储备用地;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储备用地未重新供应前,由美林街道办事处负责土地的管护工作,防止土地被侵占。收储的土地使用权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及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进行供地。

      附件:南安市新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等2宗用地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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