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2-00338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2〕13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13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美林街道动物救助管理中心项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南资源〔2022〕713号)收悉。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美林街道动物救助管理中心项目用地处置方案批复如下:
一、按撤销划拨决定书,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对上述地块进行处置。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后,由你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地块规划情况适时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
特此批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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