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2-00220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2〕109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08
洪梅镇人民政府:
《洪梅镇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洪梅镇六都村老年人活动中心项目申请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有关事项的请示》(南洪政〔2022〕14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你镇六都村集体建设土地0.1302公顷,拨用作为南安市洪梅镇六都村老年人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活动用地(老年活动中心)。
你镇应根据项目备案、规划要求等进行建设和管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变相开发房地产。请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缴纳各项用地税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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