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7101-1300-2022-00061 | 主题分类 |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南政文〔2022〕85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2-04-11 | ||
标 题: |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创办南安市北山实验小学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创办南安市北山实验小学的批复 |
南安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原三丰小学、北山小学相关事宜的请示》(南教综〔2022〕41号)已收悉。为进一步优化溪美街道教育布局规划,满足片区内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推动溪美街道教育事业科学均衡发展,经研究,同意在溪美街道彭美社区东至南轴路、西至柳中路、北至彭美北山路南侧住宅项目收储地块、南至规划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原北山小学红线界址)创办南安市北山实验小学,隶属南安市教育局管理,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特此批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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