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1-00279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1〕87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5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安市总医院梅山院区项目划拨供地的请示》(南资源〔2021〕5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梅山镇竞丰村,经《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梅山镇跑马山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南政地〔2021〕79号)批准收回的部分国有土地14667平方米(原地类为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南安市梅山镇卫生院(南安市总医院梅山院区)做为南安市总医院梅山院区项目用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医院用地(综合医院)。
二、同意你局的供地方案,划拨供地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执行。
特此批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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