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1-00156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1〕40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12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储罗东镇罗溪后溪埔地块的批复
    时间:2021-07-13 12:33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储罗东镇罗溪后溪埔地块的请示》(南资源〔20212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加快推进罗东镇项目建设,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南安市2021年第三次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联席会暨自然资源价格委员会议纪要(南资源联〔20213号)精神,同意收储罗东镇罗溪后溪埔地块。该地块位于罗东镇罗溪村,土地面积为9171平方米具体宗地位置详见地块勘测定界图(见附件)土地收储补偿费用按该地块的土地取得成本进行核算该宗地块收储后纳入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库,作为政府储备用地;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储备用地未重新供应前,由罗东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的管护工作,防止土地被侵占。收储的土地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及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进行供地。

     

    附件:罗东镇罗溪后溪埔地块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7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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