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1-00077
- 备注/文号:南政办〔2021〕22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13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农业农村局:
为 贯彻落实 中央关于坚决制止耕地 “ 非农化”、防止耕地“ 非粮化”部署及全省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视频培训班会议精神,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19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农综〔2021〕32号)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21〕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南安市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推进落实。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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