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1-00065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1〕16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1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仑苍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1-04-01 16:50
南安市仑苍镇仑苍村民委员会:
为丰富你镇居民文化活动,弥补镇区文化设施配套不足,经研究,同意将你村集体建设土地0.3393公顷,拨用作为仑苍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体娱乐用地(文体活动中心)。
你村委会应根据项目备案、规划要求等进行建设和管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变相开发房地产。请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缴纳各项用地税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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