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0-00248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0〕167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11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南安市境内)工程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时间:2020-12-14 08:14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南安市境内)工程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南资源〔2020〕470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南安市境内)工程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请你局、石井镇人民政府按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此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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