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0-00174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0〕123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18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中骏海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5宗项目用地延长开竣工时间的批复
    时间:2020-09-18 16:55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中骏海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5宗项目用地延长开竣工时间的请示》(南资源〔2020〕324号)收悉。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福建中骏海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5宗项目用地处置方案批复如下:

      鉴于福建中骏海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南安凯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G005、G007地块、南安市科晟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G006、G008地块等5宗项目用地系因规划调整、周边道路等基本设施未建成等问题导致未能按期动工建设,属于政府行为导致。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延长开竣工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规定,同意:

      按延长动工开发建设期限的方式对上述5宗项目用地进行处置,由市自然资源局与项目业主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特此批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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