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0-00135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0〕103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15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洪梅镇三梅村老年人活动中心等6宗项目用地处置方案的请示》(南资源〔2020〕216号)收悉。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划拨决定书》等有关规定,现就洪梅镇三梅村老年人活动中心等6宗项目用地处置方案批复如下:
鉴于洪梅镇三梅村老年人活动中心、洪梅镇中心小学、S307诗山山一段边坡治理工程、水头镇324国道边角地绿化工程、水头镇龙风村老年人活动中心等5宗项目用地因项目未落实、资金未到位、征迁未完成等问题导致土地闲置,会展中心住宅小区B区-B2#楼项目用地业主提请收回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同意:
(一)按撤销划拨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对上述洪梅镇三梅村老年人活动中心等6宗项目用地进行处置。
(二)地块收回重新供应前,地块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做好地块日常管理,防止土地被侵占。
特此批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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