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0-00124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0〕91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03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海西天然气管网德化支线工程水头分输清管站项目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0-07-03 15:37

    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建设海西天然气管网德化支线工程水头分输清管站项目用地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水头镇康龙农场、朴山村、曾庄村,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海西天然气管网德化支线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9〕273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国有土地合计1.7796公顷(原地类为水田0.0430公顷,园地0.2778公顷,林地0.6455公顷,其他农用地0.7497公顷,未利用地0.0636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公司作为海西天然气管网德化支线工程水头分输清管站项目用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供气设施)。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缴纳各项用地税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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