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0-00121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0〕88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03
泉州市南翼港区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建设南安市海峡科技生态城A片区市政道路(一期)B段项目用地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石井镇岑兜村、菊江村、溪东村,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2012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文〔2012〕350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国有土地0.1752公顷及经《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南安市鹏博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等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南政地〔2017〕276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南安市领航者体育用品有限公司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南政地〔2018〕2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南安市固盛机械有限公司等6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南政地〔2018〕17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南安市博励卫浴科技有限公司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南政地〔2018〕46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南安市骏驰家电有限公司等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南政地〔2020〕63号)批准收回的国有土地12.6899公顷,合计12.8651公顷(原地类为水田0.0922公顷、旱地0.0458公顷、其他农用地0.0372公顷、建设用地12.6899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公司作为南安市海峡科技生态城A片区市政道路(一期)B段项目用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道路)。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缴纳各项用地税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