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7101-1300-2020-00111 | 主题分类 |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南政地〔2020〕86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0-06-23 | ||
标 题: |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南安市社坛小学迁建项目用地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南安市社坛小学迁建项目用地的批复 |
南安市社坛小学:
你校关于建设南安市社坛小学迁建项目用地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丰州镇社坛村,经《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建省南安市长江机械实业有限公司1宗用地部分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南政地〔2019〕125号)的国有土地0.5744公顷(原地类为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校作为南安市社坛小学迁建项目用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教用地(小学)。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缴纳各项用地税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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