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0-00088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0〕73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20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泉州市神华机械有限公司等3宗项目用地延长开竣工时间的请示》(南资源〔2020〕150 号)收悉。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福建泉州市神华机械有限公司等3宗项目用地处置方案批复如下:
鉴于福建泉州市神华机械有限公司、泉州华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安民商物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3宗项目用地系因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按期动工建设,属于不可抗力导致。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延长开竣工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防控疫情期间适当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和履约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同意:
按延长动工开发建设期限的方式对福建泉州市神华机械有限公司等3宗项目用地进行处置,由市自然资源局与项目业主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特此批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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