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0-00086
    • 备注/文号:南政〔2020〕21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25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华洋滞洪片区(南安段)改造项目征收启动通告
    时间:2020-05-25 14: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加快推进西华洋滞洪片区(南安段)项目建设,拟对西华洋滞洪片区(南安段)土地、房屋及其地上附着物依法实施征收,并先行开展现状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征收范围

      东至北峰街道界址,西至桃源村,南至村道、丰州村,北至东西大道(具体见西华洋滞洪片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图)。

      二、征收目的

      西华洋滞洪片区(南安段)改造项目建设需要。

      三、土地房屋现状调查

      自公告之日起,由丰州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收现场,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其中涉及土地上房屋的,还将对房屋权属、面积、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积极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请相互转告。

      (一)抢栽、抢种青苗等地上附着物;

      (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四)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房屋的装饰装修;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五、本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指定丰州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张伟锋,联系电话:13506046989。

      特此通告。

      附件:西华洋滞洪片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图(南安段)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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