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0-00020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0〕20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22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石井芦青商务休闲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的批复
    时间:2020-01-31 09:39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南安石井芦青商务休闲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审查情况的请示》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石井芦青商务休闲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北侧及东侧紧邻眠虎山,南侧为芦青水库,西侧与厦门市翔安区相接,规划总用地面积 92.04 公顷。

      (二)功能定位

      芦青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居住为主,重视景观生态的综合居住片区。

      (三)规划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 92.04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 64.11 公顷(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51.31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 12.80公顷);非建设用地 27.93 公顷(均为农林用地)。

      人口规模为 1.85 万人。

      二、本规划是指导石井镇芦青水库北侧片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按照规划要求,严格组织实施,强化规划管理,确保规划目标及内容的落实。

      三、你单位应在规划批准后20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布;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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