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0-00012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0〕16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9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批准泉州市南翼港区发展有限公司海域使用权申请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批准该公司海域使用权申请,使用期限24个月,自领取不动产权证(海域使用权)之日起算。
二、请你单位按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事项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海域使用金按规定标准逐年缴纳。
附件:泉州市南翼港区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围头湾石井航道二期工程疏浚物综合处置配套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泉州市南翼港区发展有限公司
泉州围头湾石井航道二期工程疏浚物
综合处置配套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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