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0-00011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0〕15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9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福建龙田石化有限公司海域使用权申请的批复
    时间:2020-01-20 17:22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批准福建龙田石化有限公司海域使用权申请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批准该公司海域使用权申请,并同时注销原海域使用权证。南安龙田石化1#泊位码头(2000吨级)项目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南安龙田石化2#泊位码头(3000吨级)项目使用期限至2031年12月31日止。

      二、请你单位按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事项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海域使用金按规定标准逐年缴纳。

      附件:1.福建龙田石化有限公司南安龙田石化1#泊位码头(2000吨级)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2.福建龙田石化有限公司南安龙田石化2#泊位码头(3000吨级)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建龙田石化有限公司南安龙田石化1#

    泊位码头(2000吨级)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附件2

    福建龙田石化有限公司南安龙田石化2#

    泊位码头(3000吨级)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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