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0-00011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0〕15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9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批准福建龙田石化有限公司海域使用权申请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批准该公司海域使用权申请,并同时注销原海域使用权证。南安龙田石化1#泊位码头(2000吨级)项目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南安龙田石化2#泊位码头(3000吨级)项目使用期限至2031年12月31日止。
二、请你单位按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事项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海域使用金按规定标准逐年缴纳。
附件:1.福建龙田石化有限公司南安龙田石化1#泊位码头(2000吨级)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2.福建龙田石化有限公司南安龙田石化2#泊位码头(3000吨级)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建龙田石化有限公司南安龙田石化1#
泊位码头(2000吨级)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附件2
福建龙田石化有限公司南安龙田石化2#
泊位码头(3000吨级)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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