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19-00263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19〕118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13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南安市成功医院新院区项目用地的批复
    时间:2019-08-13 10:46

    南安市成功医院:

      你院关于建设南安市成功医院新院区项目用地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石井镇田东村,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2017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8〕44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国有土地合计1.6589公顷(原地类为水田0.0345公顷、旱地1.4364公顷、其他农用地0.1072公顷、建设用地0.0808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院作为南安市成功医院新院区项目用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医院)。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缴纳各项用地税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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