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19-00258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19〕157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5
诗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变更原南阳中学土地证的请示》(南诗政〔2018〕10号)已收悉。为进一步盘活闲置校舍资产,经研究,同意将原南安市南阳中学位于诗山镇社一村国有土地使用权(南国用(籍)00040666,批准面积24145.4平方米,土地性质划拨,用途教育用地)连同地上建筑物无偿划转给南安市诗山社坛小学,划转后土地使用权面积21273.15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土地用途不变。请对接自然资源局办理无偿划转产权登记手续,办理时以调整后宗地图红线为准,详见附图。
特此批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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