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19-00249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19〕116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31
南安市石井镇联丰村民委员会:
为丰富和活跃你村老年人文体生活,经研究,同意将你村集体土地0.3340公顷(原地类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3340公顷),划拨作为石井镇联丰村老人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体娱乐用地(老人活动中心用地)。
你村委会应根据项目批复(备案)、规划要求等进行建设和管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变相开发房地产。请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缴纳各项用地税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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