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19-00249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19〕116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31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石井镇联丰村老人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19-08-02 15:29

    南安市石井镇联丰村民委员会:

      为丰富和活跃你村老年人文体生活,经研究,同意将你村集体土地0.3340公顷(原地类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3340公顷),划拨作为石井镇联丰村老人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体娱乐用地(老人活动中心用地)。

      你村委会应根据项目批复(备案)、规划要求等进行建设和管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变相开发房地产。请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缴纳各项用地税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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