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19-00118
    • 备注/文号:南政办网传〔2019〕15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0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解决工业企业用地厂房历史遗留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9-04-17 08:29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扶持企业发展,进一步解决我市工业企业用地厂房登记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解决南安市工业企业用地厂房历史遗留问题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南安市提升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办发〔2018〕24号)工作部署,本着“尊重历史、便民利民、分清责任、依法处理”的原则,研究解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无法解决的工业企业用地厂房登记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 王端峰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 李文敏 市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 陈子勇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苏志荣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锦献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清恩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文革 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建军 市城市管理局主任科员

              林航明 市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蔡志通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天宝 市税务局副局长

              付仰观 溪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柯奕坤 柳城街道武装部长

              陈思孟 美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蔡国厦 省新镇政府主任科员

              肖上永 东田镇党委副书记

              陈肖雄 仑苍镇党委组织委员

              林天赋 英都镇党委副书记

              戴文辉 翔云镇政府副镇长

              李志廉 眉山乡党委统战委员

              黄祖安 金淘镇政府副镇长

              郑小函 蓬华镇党委副书记

              洪天资 诗山镇政府副镇长

              吴金造 码头镇政府副镇长

              徐志军 九都镇党委副书记

              陈永根 向阳乡政府科技副乡长

              王俊特 罗东镇政府科技副镇长

              苏招进 乐峰镇党委副书记

              赵永基 梅山镇党委主任科员

              李存通 洪濑镇政府科技副镇长

              戴明机 洪梅镇政府主任科员

              周超荣 康美镇武装部长

              陈振山 丰州镇党委主任科员

              黄秋燕 霞美镇党委副书记

              洪国祥 官桥镇党委主任科员

              柯其辉 水头镇党委副书记

              李用民 石井镇政府副镇长

              杨远水 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周银川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承担日常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陈子勇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陈锦献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领导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文。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章,如工作需要,由市自然资源局代章。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的联席会成员只参加涉及本地区项目的议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召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有关工业企业用地厂房登记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及具体工作流程。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同时抄报市政府及相关单位,重大事项和特殊个例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推进解决我市工业企业用地厂房登记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按要求报送相关会议材料,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主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如有重大事项或特殊个例,需提交联席会研究的,应提前一周将相关材料上报联席会办公室,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召集人同意后,方可列入会议议题。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直有关单位:市司法局、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城管局、消防大队,生态环境局、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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