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18-00025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19〕20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28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泉州金橡机电有限公司等2宗用地部分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时间:2019-03-05 16:15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泉州金橡机电有限公司等2宗用地部分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南资源〔2019〕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优化区域资源配置,加快水头镇小城镇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和南安市2019年第二次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联席会议纪要(南资源联〔2019〕2号)精神,同意收回位于水头镇海联创业园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分别为:泉州金橡机电有限公司用地,不动产权证为闽﹙2017﹚南安市不动产权第1200090号,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401483平方米,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90620平方米;福建海联开发有限公司用地,土地使用权证为南国用(2015)第00150289号,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92248平方米,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2248平方米;并整合周边国有建设用地面积643平方米,整合后土地面积共计283511平方米。具体宗地位置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见附件)。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该收回并整合后的土地使用权纳入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库,作为政府储备用地;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储备用地未重新供应前,由水头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的管护工作,防止土地被侵占。收储的土地使用权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及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进行供地。

      特此批复。

      附件:泉州金橡机电有限公司等2宗用地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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