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19-00029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19〕10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24
南安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你中心关于建设南安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用地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美林街道福新社区,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2012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3〕278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国有土地1.0537公顷(原地类为其他农用地0.0174公顷,建设用地1.0363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局作为南安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用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缴纳各项用地税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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