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19-00017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19〕3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20
福建省南安市侨光中学:
你校关于建设侨光中学初中部扩建一期项目(艺术楼)用地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金淘镇南丰村,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2018年度第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8〕832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国有土地合计1.7995公顷(原地类为园地0.7457公顷、林地1.0184公顷、建设用地0.0354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校作为侨光中学初中部扩建一期项目(艺术楼)用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教用地(中学)。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缴纳各项用地税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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