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南政办规〔2023〕19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南安市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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