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南教规〔2025〕3号

局机关各科室,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以南安市教育局名义制发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南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标注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南安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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