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南文体旅规〔2025〕3号

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事业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及《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南政办明传〔2025〕2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2024年12月31日之前以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名义制发的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1);

  二、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2)。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解释。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标注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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