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南人社规〔2025〕2号

本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6月30日前以局的名义制发的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详见附件1)。

  二、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详见附件2)。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标注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历史沿革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