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相关解读
- 图解:《南安市发改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的政策解读2025-01-27
-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政策解读2025-01-27
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之前以本级本部门名义发布的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例行清理。清理结果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详见附件1);
二、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2)。
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南安市发改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1.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部委
福建省政府
泉州区(县)市
政府部门网站
乡镇街道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3505830011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闽ICP备11023440号-1
版权所有:@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举报邮箱:email@nanan.gov.cn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