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7-0101-2022-00066
    • 备注/文号:南英委〔2022〕92号
    • 发布机构:中共英都镇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26
    关于恢复洪诸艺党员权利的批复
    时间:2022-11-26 08:27

    中共英都镇西峰村总支部委员会:

      洪诸艺,男,汉族,1987年10月出生,中专文化,2006年12月参加工作,200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系英都镇西峰村人。

      洪诸艺同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计划生育政策外多生育一孩,镇党委于2020年11月17日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洪诸艺同志在留党察看期间,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遵纪守法,表现较好。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以及洪诸艺本人申请、西峰村党总支部考察与报告,2022年11月25日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按期恢复其党员权利。

      此复。

     

     

      中共英都镇委员会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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