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7-0101-2022-00064
- 备注/文号:南英委〔2022〕78号
- 发布机构:中共英都镇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08
各村党委、党(总)支部,镇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南安市委巡察二组巡察我镇期间的反馈意见精神,加强对巡察问题整改的领导,做好“后巡察”文章,确保各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巡察成果得到有效应用。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如下:
一、成立镇级巡察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陈金颖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黄宗权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黄剑利 镇人大主席
洪超念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 员:李志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许佩艺 镇党委统战委员、人武部长
黄小燕 镇党委宣传委员、秘书
赵圳逸 镇党委组织委员
梁森林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陈金户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景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洪恒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婷婷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戴清良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苏俊贤 综合执法队队长
黄倩茹 司法所所长
杨 晖 镇政府一级主任科员
黄志民 镇政府一级主任科员
黄永明 镇政府三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小燕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巡察整改有关事项,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报送和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等工作。办公室成员有镇纪委(陈守日)、党政办(吴德琛)、党建办(颜顺发)、宣传办(杨君瑜)组成,联络员:杨君瑜,13599125859。
二、成立村级巡察整改指导小组
组 长:李志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副 组 长:黄小燕 镇党委宣传委员、秘书
赵圳逸 镇党委组织委员
洪恒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戴清良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指导小组成员由镇纪委、党政办、党建办、宣传办、财政所、经管站、招投标中心负责人组成,联络员:陈守日,19905951367。主要职责:做好村级巡察整改业务指导工作。
中共英都镇委员会
2022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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