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7-0101-2022-00055
- 备注/文号:南英委办〔2022〕13号
- 发布机构:中共英都镇委员会办公室 英都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24
镇直镇(办)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严肃机关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现将《英都镇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英都镇委员会办公室
英都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英都镇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镇机关内部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维护编外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激发编外聘用人员工作热情,提高镇机关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应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镇政府各内设机构编外聘用人员。
二、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岗位急需、从严控制、竞争择优、分类管理的原则,坚持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做到聘用管理规范有序。
三、聘用办法
1.聘用程序:①镇政府编外聘用人员由分管党政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拟聘计划(拟聘理由、拟聘岗位、拟聘人数、资格条件等);②征得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报镇编外聘用人员考核工作组初核;③提交镇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④通过官微、公告栏等发布招聘公告;⑤根据拟聘计划择优录取。
2.聘用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③初聘年龄原则上女性在18至50周岁之间,男性在18至55周岁之间(特殊岗位根据需要可适当放宽);④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⑤身体健康,具备胜任所从事工作职位的身体条件;⑥适应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3.聘用期限: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分等次发放月、年绩效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限为1年一个周期,一年一聘,首次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期间或聘用期满,涉及需要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的,聘用科室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党政办公室。
四、人员分类
编外聘用人员根据聘用方式分为三类:
1.镇级聘用类:包括六办三中心及项目办等部门的办事员。
2.市级聘用类:司法、工会、人社、民政、政法等市直部门聘用后安排到我镇对应部门工作的协理员。
3.其他类。
五、工资福利
(一)市级聘用类工资
实行绩效工资制,包括月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等两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享受市财政拨款人员基本工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月绩效工资:根据季度绩效考评结果一次性给予不同绩效补贴,缺勤参照机关考勤制度,不实行加班补贴。
3.年度绩效工资:编外聘用人员年度绩效工资将结合当年度镇绩效考评结果和当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情况由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4.特殊岗位津贴:由分管领导提出,视情况由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二)镇级聘用类工资
实行结构工资制,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月绩效工资、福利(三险一金)和年度绩效工资等五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支付聘用人员的基础性工资,以合同签订为准。
2.工龄工资:根据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参加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周年增加20元的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最高控制为400元,专职驾驶员无法按工龄明确计算按最高400元。
3.月绩效工资:基本绩效为每月500元(清洁工、食堂人员、通讯员等后勤人员不适用该项内容),根据季度绩效考评结果一次性给予不同绩效补贴,缺勤参照机关考勤制度,不实行加班补贴。
4.福利(三险):按规定为编外聘用人员缴纳“三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金额按每年税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5.年度绩效工资:编外聘用人员年度绩效工资将结合当年度镇绩效考评结果和当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视情况由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6.特殊岗位津贴:由分管领导提出,视情况由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三)其他类
参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四)福利待遇
1.加入工会:编外聘用人员全部参加镇工会,缴纳会费,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2.餐费补助:编外聘用人员按照镇规定享受餐费补助。
3.住宿安排:非镇区内的编外聘用人员由镇政府安排住宿。
六、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办法
成立了聘用编外人员考核工作组,由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党委秘书、党委组织委员为副组长,成员由镇纪委、党政办、党建办、财政所等部门人员组成,每年年终参照镇机关干部管理规定及本办法,组织对编外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召开一次年度民主测评大会,由镇机关全体正式干部职工投票评定,结合每月绩效考评情况,形成较客观、全面考核材料报主要领导审定,确定兑现相关惩罚措施,按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给予发放当年年度绩效工资,年终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二)奖励办法
对工作成效特别突出的或表现特别优秀的聘用人员,将提交镇党政会议研究,给予追加一定的绩效工资。
(三)经济处罚办法
1.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因公外出从事与事实不相符或去向不明,经核实的,每次扣发100元。
2.所有工作人员务必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无故不接电话造成工作延误的,每次扣发200元。
3.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发200元。
4.无故迟到早退,经核实的,每次扣发50元,每月累计超过5次的,予以辞退。
(四)辞退办法:
1.辞退程序:①编外聘用人员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须辞退的,将提前一个月通知聘用人员,并按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规定,由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一次性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②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不主动、不得力者或年度测评为不合格的,镇政府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关系,给予辞退。
2.辞退条件:①故意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取得聘用资格的;
②综合测评当年度不称职票数达到10%或者测评成绩位倒数第一名,经党政会研究降为临时工,再次不称职者给予辞退;本人因身体状况不能胜任工作的一律予以辞退(因病请假,须经领导组研究同意,只发放基本工资);
③因违反纪律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因失职、渎职、营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
④拒不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影响部门工作进度的;对思想不端正、生活作风不良、工作不热情、不主动或工作不力者给予批评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追究有关责任;对违法乱纪的一律给予辞退;
⑤侵犯服务对象权益、被上级纪律监察部门或新闻媒体督查到的予以辞退;
⑥参照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年龄男55岁,女50岁;根据工龄计算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由党政办、党建办及财政所把关,领导组成员提前一个月谈话。
3.补偿费用: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须辞退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聘用人员,并按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根据工龄计算,辞退前一个月的基础性工作,每工作一年一个月补偿,不超过20年);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年度测评为不称职被辞退的,一律不发给相关补助费用。
七、日常管理
1.编外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聘用科室负责。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会研究审定,编外聘用人员可在各科室之间流动。
2.编外聘用人员一经聘用,按《英都镇机关管理制度》、《英都镇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聘用科室应对编外聘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教育,内容包括机关管理、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权利义务以及思想政治、服务意识等方面。
3.对聘用人员试用期经考核合格的,给予签订书面聘用合同,合同期实行一年一签(每年的12月份签订),合同期满聘用合同则自动终止;如确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重新签订新一年聘用合同。
4.编外聘用人员由于知识更新、身体原因等不再胜任原签约岗位的,经原签约岗位部门提出调岗或辞退方案,报考核工作组初核后,提交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党政联席会研究结果由考核工作组书面通知本人,不服从调岗安排的将给予辞退、解除合同关系。对解除聘用合同的编外聘用人员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5.本办法自2022年10月份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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