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7-0101-2020-00118
    • 备注/文号:南英政办〔2020〕38号
    • 发布机构:英都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16
    英都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安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20年宣传教育工作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0-06-19 11:15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南安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20年宣传教育工作措施》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英都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道安办〔2020〕49号

    关于印发南安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20年宣传教育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道安各成员单位:

      现将《南安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20年宣传教育工作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安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南安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20年宣传教育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以及《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20年工作要点》(闽道安办〔2020〕7号)要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大力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拓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为建设平安新南安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责任体系。

      各乡镇(街道)政府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好协调指导和督促作用,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导督促各部门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经费的投入。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加强相互协调,积极沟通联系,密切配合新闻媒体,积极提供交通安全宣传素材。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健全完善文明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

      宣传部要健全完善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办法及考核制度。持续充分发挥“声屏报网端”等传媒作用,鼓励VR、AR新技术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的应用,推动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刊播机制,在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版(专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刊播公益广告,推动电视、广播、楼宇电视常态化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滚动字幕);落实每季度有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月有公益安全宣传,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

      责任单位:宣传部

      (三)持续加大媒体曝光交通违法警示力度。

      宣传、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坚持“分众”理念和“互联网+模式”,持续抓好交通安全警示曝光提示信息发布平台运用管理。综合运用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作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大力度曝光酒驾、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无牌无证、货车野蛮驾驶行为等严重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以及对相关违法人员、肇事者查处的结果。要持续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增强对运输从业人员的警示震慑;深入开展交通违法举报活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宣传、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

      (四)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各部门要组织融媒体策划、矩阵联动,多渠道、多点位、立体化开展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全国安全生产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创新公益宣传,通过主题宣讲、新闻发布、知识问答、文明承诺、培训讲座等方式,提高主题活动全民参与度。

      责任单位:各部门

      (五)发动社会力量传递文明交通安全文化。

      1.宣传部、文明办、公安、交通运输、体育、共青团和南安广播电视台要持续深入挖掘、发现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个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弘扬“文明行车我带头”社会风尚,全力打造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展示自我、争先创优、示范带动的重要平台和知名品牌。

      2.文明办、教育、公安等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宣传作品评选活动,多渠道加强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宣传挂图等作品的创作、征集、评选,鼓励采购专业服务,制作主题鲜明、贴合实际、实用性强、易于传播的宣传精品,推选参加全国、全省交通安全作品评选;鼓励和推动宣传作品的创作和应用,为宣传“七进”工作提供优质素材,积极策划和组织文明交通系列宣传报道,加强警示宣传教育,广泛吸引和带动公众参与,使文明交通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3.文明办、教育、共青团、公安等部门要持续拓展“文明出行 利家宜业”新风行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鼓励、倡导机关工作人员、青年学生、社区群众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以文明交通引导为重点,结合日常交通执法,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不超员载人、不闯红灯、不酒驾、系好安全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等文明交通行为,积极协助开展疏导交通和维护交通秩序等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群众文明出行意识,传播文明交通礼仪。

      责任单位:各部门

      (六)重点突出职业群体源头警示宣传教育。

      1.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坚持疫情防控与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并重,持续开展拒绝“三超一疲劳”、酒后不开车、“一盔一带”等警示提示,加强“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校车、二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及农村客运驾驶人常态化培训和警示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所有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重点强化乘坐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驾乘二轮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宣传提示,指导和推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宣传主体责任。持续用好短信平台和市县两级“交安微信群”平台,针对“五类重点车”、职业驾驶人等群体,精编内容、精准推送、滴灌宣教,引导企业加强对重点驾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不断提升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

      2.充分利用驾校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指导驾校结合文明交通法治课、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组织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举行文明守法驾驶宣誓仪式等宣传活动,运用教育、关口前移,警示新训驾驶人,全面增强新驾驶人的安全出行常识,有效提升文明守法素养。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

      (七)针对农村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分类宣教。

      1.各乡镇(街道)政府要持续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和巩固农村“大喇叭”、有线广播、电影下乡为载体的农村交通安全视听工程,组织开展形式新颖、内容实用的交通安全宣教活动。依托全市县乡村三级有线广播联播联控机制,结合疫情防控等工作落实常态播报机制,每周至少播报2次交通安全内容,加强交通安全提示,形成“普法村村播,提示周周有”的宣传态势。根植本乡本土,围绕农村交通安全常识、典型交通违法危害、交通事故逃生避险、车驾管业务办理流程等,定期编写贴近民生、通俗易懂的广播稿。发挥网络广播或数字广播优势,实现“大喇叭”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远程遥控、远程播报。同时,要建立交通安全广播宣传台账,妥善保管好各时期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每月农村广播音频资料要刻录存档,逐渐形成常态化宣传机制。充分发挥电影聚众宣教、寓教于乐的优势,结合我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协调各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利用电影放映前时段播放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尽量扩大范围,增加活动场次,确保活动效果。

      2.各乡镇(街道)政府要牵头组织辖区的公安派出所、农业等单位,结合传统节日、庙会墟集、婚丧嫁娶等民俗活动,聚焦农村“一老一小”和进城务工人员重点群体深入开展进村入户宣传,重点宣传抵制酒驾、面包车超员、客货混装、货车违法载客、未系好安全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等文明交通陋习行为的危害后果,以及规范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安全过马路等常识,并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融媒体平台集中曝光身边典型案例,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大警示曝光和安全提示力度。

      3.依托普通国省道示范路创建活动和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农村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移动警示牌、路侧标志牌等宣传阵地,开展禁酒驾、超员超速、客货混装以及“一盔一带”等方面宣传提示。同时,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驻村扶贫干部、大学生村官、工作队以及交通志愿者等作用,严厉查处、坚决遏制农机车、拖拉机、低速货车、面包车、摩托车等农村重点车辆超速超载、酒后驾驶、人货混装、涉牌涉证以及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利用县乡村三级“交安微学群”、农交安APP和各类村民微信群、家族群等平台,每周向农村重点驾驶人推送典型案例、安全提示等内容不少于2条,进一步提升信息通达率和宣教实效性。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公安、农业等部门

      (八)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

      1.教育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严格落实各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表,确保每学年不少于4个课时;使用校车的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车安全检查。

      2.教育、公安部门要组织各学校抓住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开学季、放假前等重要节点,结合疫情防控特点,充分运用校园“校讯通”、手机短信平台、LED电子显示屏、H5、校园网站、微信群、媒体播放设备、校园宣传栏、交通安全云课堂等渠道开展交通安全出行常识提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召开主题班会、交通安全云课堂,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广泛开展“重细节平安行”“知危险 会避险”“拒绝无证驾驶、超员载人”等交通安全宣教活动,讲解和剖析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大型车辆驾驶“内轮差”和“视觉盲区”交通安全常识,引导教师、学生、家长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使用安全带,努力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出行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责任单位:教育、公安等部门

      (九)深入重点场所开展禁酒驾宣传提示。

      各乡镇(街道)政府要牵头宣传、公安等部门,督促、指导辖区餐饮门店、KTV、酒吧、酒店、娱乐会所等涉酒场所,以及村、社区、商场、加油站等地,加大禁酒驾公益宣传,利用涉酒企业LED电子显示屏和楼宇电视播放禁酒驾宣传提示语和公益广告;督促涉酒企业主动承担社会公共职责,粘贴禁酒驾提示卡,摆放禁酒驾桌牌,悬挂有关严禁酒驾的宣传标语、横幅,加强警示和威慑作用,浓厚禁酒驾宣传氛围。同时,要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监督“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通过“双微”平台、报纸、电视等媒介及时公开公示酒驾醉驾典型违法案例,告知群众酒驾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持续推进“零酒驾”街镇、村居创建活动,宣传“零酒驾”街镇、村居的举措和成效,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宣传、公安等部门

      (十)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功能。

      各乡镇(街道)政府要加大基地建设经费投入,梯次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性、专项型基地建设,健全完善“一墙一厨一阵地”载体阵地规范化建设,协调各部门积极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功能,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持续抓好大型客货运驾驶人、校车驾驶人、农村驾驶人、驾校学员等所有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广泛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持续推广楼宇梯视、公交、车站、加油站、餐馆、社区、农村、商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街道、路口、国省道沿线公路、外来务工人员较多乡镇企业等LED 电子显示屏、多功能流动宣传车等载体建设,滚动播放“禁酒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以及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文明出行氛围。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各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制定本地区宣传工作方案,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宣传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总结经验,上报信息。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贯彻落实,于每月20日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当月、当季度开展活动的工作总结、照片、视频资料传至道安办邮箱nasda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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