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7-0101-2019-00040
- 备注/文号:南英委〔2019〕40号
- 发布机构:中共英都镇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30
霞溪村党委、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根据《中共南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的通知》(南纪〔2019〕12号)有关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洪镇都、洪秀霞、洪水杰任中共霞溪村纪委委员,洪镇都为纪委书记。
洪桂花任中共英都镇芸林村纪检委员。
洪松茂任中共英都镇民山村纪检委员。
洪标准任中共英都镇英东村纪检委员。
洪永初任中共英都镇荣星村纪检委员。
洪景生任中共英都镇大新村纪检委员。
洪锦明任中共英都镇石山村纪检委员。
黄文清任中共英都镇龙江村纪检委员。
翁宝林任中共英都镇坪山村纪检委员。
何又专任中共英都镇杏塘村纪检委员。
洪素婷任中共英都镇良山村纪检委员。
梁花丽任中共英都镇西峰村纪检委员。
卓满治任中共英都镇坂头村纪检委员。
黄文育任中共英都镇紫山村纪检委员。
丁志祥任中共英都镇仕林村纪检委员。
特此通知。
中共英都镇委员会
2019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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