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8-0101-2024-00008
    • 备注/文号:南翔政〔2024〕48号
    • 发布机构:翔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7
    关于印发翔云镇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4-17 08:56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

      现将《翔云镇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翔云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翔云镇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泉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4年)》(泉创食安〔2022〕1号)和《南安市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南食安办〔2024〕5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配合泉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一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提升全市人民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泉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部署安排,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主线,整合阵地资源,丰富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成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食安创城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满意率,形成全镇上下全力以赴、共建共创共享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浓厚氛围,助力泉州市顺利通过评审。

      二、宣传重点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和现场检查要求,做好食安创城工作的宣传发动、舆论监督,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教育等宣传工作。

      (一)突出氛围营造。重点宣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目标要求以及重要意义,强化创建工作宣传,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认识,传播食品安全好声音,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经验推广。紧紧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目标、工作成效,进一步总结提炼创建工作好做法、好经验和特色亮点,广泛宣传推广,提升全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突出知识普及。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突出社会共治。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检验检测、投诉举报和案件办理等为重点,在各类媒体上公示监管信息,强化诚信自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发动全民参与监督,营造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浓厚氛围。

      三、宣传内容

      (一)社会宣传

      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质量月”“粮食安全宣传周”“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科普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强化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公众关注度,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宣传”七进活动。结合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食品安全监管,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农村、进农贸市场、进商超、进墟集“监管+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真假产品对比,投诉举报现场受理、开设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形式,强化互动宣传,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

      3.组织参与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结合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和诚信建设内容等,积极引导食品相关企业参与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提高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民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4.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商贸物流、集贸市场、文化体育、旅游场所、主干道路等现有宣传媒介,通过LED 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橱窗展板、广告展牌、横幅标语、海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营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浓厚氛围。

      (二)媒体宣传

      1.配合开展新闻访谈。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重点,结合阶段性成效,配合上级开展新闻访谈,面向社会各大媒体宣传创建政策、举措、目标、重大活动、成果、典型经验,凝聚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共识。

      2.做好融媒传播。各新媒体平台创新采编方式、传播渠道、产品形态,灵活运用移动直播、H5、短视频等新技术手段,全方位、多形式跟踪报道创建工作,形成线上线下齐联动、网端微屏齐发力的融媒宣传态势。

      3.开设创建专栏。各媒体单位要主动开设“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栏,定期刊发报道创建工作相关动态,集中宣传创建成效、典型经验做法、特色亮点,设立“曝光台”,增强公众关注度,加强诚信自律。

      四、工作分工

      (一)镇宣传办: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新闻宣传,做好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氛围。负责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窗口行业单位等食安创城宣传的制作、刊播活动的指导、管理和督促,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加大频次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重要动态、工作经验、先进典型、实际成效等进行宣传报道。

      (二)镇市场监管所:负责配合泉州市制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果宣传片、迎检公益广告片,做好食品安全教育工作,制作和提供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品、宣传材料。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药店等利用LED电子屏、建筑墙体、企业公众号、短信等刊播食安创城宣传标语和视频。

      (三)镇教育办:负责对中小学及其周边张贴食安创城宣传海报或标语的指导、管理和督促,并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教育。

      (四)镇村镇办:负责建筑(拆迁)工地围挡、物业小区、物业办公楼宇等食安创城宣传广告制作、刊播活动的指导、管理和督促。

      (五)镇文体旅办:负责景区、公共文化设施、娱乐场所等开展食安创城宣传。

      (六)镇交通运输办:负责英翔公路主干道等设置食安创城宣传广告、刊播的指导和督促。

      (七)镇食安办:负责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设置食安创城广告宣传、刊播,要求内容针对性强,更新及时。

      (八)镇卫健办: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宣传栏、LED屏等加强食安创城宣传。

      (九)镇城管办:负责沿街商铺、店家LED等刊播食安创城宣传内容,市场监管所配合。

      (十)镇便民服务中心:组织所属窗口服务网点氛围布置,在电子屏刊播食安创城相关宣传内容和公益广告。

      (十一)其他有关部门各负其责:负责本系统本单位食安创城宣传。

      (十二)各村:做好属地辖区食安创城宣传工作,确保本辖区的各个宣传载体的宣传数量达到技术要求,抓好食安创城宣传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常态化宣传阶段(即日起至验收通过),有机衔接、深层渗透。采取全媒体大密度的典型宣传、专题剖析、权威访谈、宣传标语、政策解读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政策要求、创建内容、知识常识、法律法规等,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宣传媒体,形成宽领域、多角度、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态势,镇食安委成员单位及企事业单位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每月不少于1条,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二)重要节日、时段突出重点,掀起高潮(五一、国庆、2024年11月省级初评和2025年初验收攻坚阶段)。重要节日、重点时段、预验收和验收期间,要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的、意义和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农村、进农贸市场、进商超、进墟集的“监管+宣传”活动,全力营造迎检氛围,及时宣传报道国家考核验收标准和泉州市创建总体情况、验收概括,报道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问题所采取的新措施、新方法,营造社会认同、社会支持、社会共治浓厚氛围,展示取得的突出成效和特色亮点。突出抓好主干道路、重点商区、重要场所等重点区域宣传,提升知晓度、关注度、参与度和支持率。

      (三)总结和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6月至验收通过),保持声势、延续热度。集中宣传报道泉州及我市整体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报道创建取得的主要成果,报道上级政府和广大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总体评价,报道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好食品安全战略的举措和愿景。制作创建活动画册、汇集有关资料印制成册,持续抓好宣传工作。

      六、技术要求

      (一)内容上,要突出思想性、确保规范性,兼顾艺术性、观赏性、耐久性,内容无书写错误、表述不规范或与党中央精神、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不相符的问题,无明显褪色、污损(卷边、滑落、脏污、破损等)或被小广告张贴占用的现象,具体宣传内容可参照附件3。

      (二)数量上,要保质保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现场检查的要求,确保测评点及周边有足够数量、符合要求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公益广告。①每条主次干道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图文并茂的食安创城广告;②交通场站车站、便民服务中心、医院及周边:在显著位置展示至少有1处食安创城广告;③建筑工地围挡不少于1处食安创城广告;④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经营场所及周边在显著位置展示至少有1处食安创城宣传;⑤中小学及周边在显著位置或者宣传栏设置不少于1处图文并茂的食安创城宣传;⑥景区景点、旅游集散中心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图文并茂的食安创城广告;⑦各村在显著位置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食安创城广告,设置食安创城宣传栏或者宣传主题公园;⑧餐馆店内要张贴“文明餐桌”或“光盘行动”或“反对浪费”的温馨提示和食安创城宣传口号,有LED屏幕的要滚动播出食安创建口号。

      (三)设置上,要显而易见、科学安全、统一风格,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利用好高架广告、LED屏、工地围挡及灯杆旗等载体,做到风格统一、内容匹配、整体美观。

      (四)选材上,广告版面及边框的选材上,要结合户内户外环境,尽可能选择美观性、耐久性的材质。

      七、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是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的重要途径,是确保满意率调查和知晓率调查两项硬指标达标的基础,各村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标准和要求,从严从实抓好落实。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分工,落实好方案设计、组织实施、过程监管等关键环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意识形态把关,坚持正确导向,积极协调和推动食安创城宣传工作。

      (三)要突出地方特色。统筹考虑食安创城宣传的实施范围、展示对象、展示场所等方面的因素,找准定位、因地制宜,切实提高宣传的实效,结合翔云地域特色、食品行业特点,利用“万屏联动”社会宣传机制创新宣传载体和展示形式,提升我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良好形象。

      (四)要强化检查督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创建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镇创建办将对各村各有关部门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以简报形式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附件:1.泉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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