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8-0101-2021-00031
- 备注/文号:南翔政〔2021〕161号
- 发布机构:翔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27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镇有关部门:
现将《翔云镇鞋类产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翔云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翔云镇鞋类产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净化重点市场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2号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鞋类产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排查并依法打击以次充好、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质量标志、伪造认证标志、商标侵权、虚假宣传、无照经营、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亲劣商品、虚假宣传等典型案件。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开展集中整治,实施精准打击,查源头、斩链条、端窝点,严厉查处线上线下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全面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至2021年底,鞋类产品市场投诉举报件办结率要达100%、案件办结率要达100%;侵权假冒案件数要有明显的下降。
二、组织领导
进一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翔云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炳煌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副组长: 王双庆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提名人选
王锦聪 翔云派出所副所长
龙正明 镇市监所所长
成 员: 梁瑞金 镇市监办负责人
黄兆祥 镇综治办负责人
张雅媚 镇宣传办负责人
苏桂勇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振宇 镇经济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镇市监办,主任由梁瑞金兼任。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和督查活动,负责我办打击鞋类侵权假冒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动态跟踪,收集上报整治材料等工作。
三、整治措施
通过排查打击无证经营、销售“三无”产品、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鞋类产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严格执法检查。整合执法力量,深入开展鞋类产品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无证经营、销售“三无”产品、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今年来消费者投诉举报次数比较多的经营单位予以重点关注,建立市场经营户档案。加强线上与线下执法检查联动,因企施策,精准发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二)分类实施整治。对于标签标识、质量标志、注册商标使用不规范等非主观故意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行政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对批发市场中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绝不手软,坚决依法给予打击。
(三)深化质量提升。将此次排查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构建网格化、全链条、无缝隙的长效监管机制。督促市场主体落实索票索证制度,不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规范认证标识、质量标志,规范广告宣传杜绝虚假宣传。公安、新闻等职能部门针对产业链上下游开展综合治理,特别是假冒和虚假宣传产生源头的包装印刷行业,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探索长效联合执法监管机制,从重从严查处一批涉及鞋类产品印刷出版物品违法案件;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曝光违法案件达到警示行业作用,巩固整治的工作成果。工信局积极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进鞋类产品生产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切实提升我镇鞋类产品质量水平。
三、专项整治时间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8月至2021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8月27日-9月24日)。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梳理本辖区鞋类产品市场现状,摸清辖区鞋类产品经营单位底数,特别是对违法违规和多次受到投诉举报的鞋类产品经营单位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制定整治工作的具体行动方案,推动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25日-10月31日)。各单位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整治鞋类产品市场环境工作。对于轻微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行政指导,督促市场主体限期整改,可与镇企业办根据辖区实际联合开展产品质量约谈会,重点约谈辖区内抽查不合格的鞋类产品生产企业,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并部署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生产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对小部分“害群之马”的不法行为,坚决给予打击。加强巡查力度,提高“见警率”,保持治理高压态势。
(三)巩固验收阶段(2021年11月1日-2021年底)。对前期的查处工作开展回头看工作,宣传净化鞋类产品市场环境工作成果,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总结整治阶段的成果和经验,研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和办法,探索、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处的群体性或有严重社会影响案件以及重大涉外案件,要及时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鞋类产品市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精心组织、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沟通,提升工作合力。充分发挥“12345”“12315”等举报电话的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同时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沟通协作机制,完善多元共治措施,统筹社会各方面资源,探索建立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监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市场整治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的合力与有效性。
(三)注重综合治理,健全长效机制。一方面坚持打击和疏导、整治和规范相结合。以整治检查行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更有效的鞋类产品市场执法监督模式。另一方面在鞋类产品市场整治行动中,要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从政策、制度和机制上研究解决问题,规范行动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探索建立鞋类产品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为优化营商环境尽心、尽力。
(四)及时总结经验,固化整治成果。各村、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并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年度总结及案件数据统计表报送至镇市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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