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8-0101-2021-00002
- 备注/文号:南翔政〔2021〕5号
- 发布机构:翔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4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翔云镇春节期间进口冷链食品专项行动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翔云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翔云镇春节期间进口冷链食品专项行动方案
春节将至,人员的流动和聚集日益频繁,消费购物日益增多,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强化“人物同防”,防止新冠肺炎由物及人传播,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南安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进口冷链(邮递)工作组文件》(南防控指冷链〔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春节期间进口冷链食品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强化“人物同防”,重点防止“物传人”,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着力防范新冠病毒通过冷链食品成为疫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再摸底、再排查
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要组织进行再摸底、再排查,认真排查核实辖区内冷链一条线上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物流(运输)企业的底数,建立“一企一档”,进一步完善监管台账,切实做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二)重点检查对象
1.冷藏冷冻库(不限于进口);
2.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3.商场超市、批发(农贸)市场、进口冷链食品批发零售商;
4.物流企业(进口冷链食品承运单位);
5.外烩单位;
6.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
7.集体配餐单位;
8.学校;
9.快递点;
10.中转仓库;
11.采购、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经营项目包含生食类、冷食类食品制售的高风险单位;
12.前期排查未发现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前期已经退出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名单的企业;
13.境内流动冷链食品运输车辆,特别是非法运输、非法贩卖冻品的车辆;
14.各级要求排查或各地发现的应列入重点检查的对象。
(三)重点检查内容
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对重点对象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内容详见附件4。
(四)强化违法案件查处
各单位要加大对销售无合法来源手续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应责令货主提供真实合法的来源证明材料。对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出入库数量与记录不符,来源及销售去向不明,编造、篡改相关记录等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同时追查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和流向。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1年1月13日开始,至2021年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行动流程图见附件1。
第一阶段:摸底建档(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19日)。各单位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了解状况,掌握风险。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新设立、搬迁或关停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更新完善档案信息,确保底数清、对象明,并加强对防控政策的宣传引导。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1年1月20日-2021年2月中旬)。各单位根据行动方案,按照职能职责对辖区内进口冷链生产经营者开展全面排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适时开展督查督导,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树立正面典型。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21年2月中旬-2021年2月底)。对标任务内容、整治重点查缺补漏,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制度机制,切实规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秩序,保障进口冷链食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任务分工
(一)落实属地责任,落实网格责任,加大摸排力度,对镇(村)农贸市场、冷藏冷冻库、农村婚庆嫁娶、风俗活动、小商超、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集体配餐单位、学校、中转仓库、物流企业、快递点等进行登记造册;组织市监所、派出所、交通站、卫健办等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可能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场所进行联合检查;对各部门抄送的摸排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利用微信公众号、村村通等宣传媒体加强进口冷链疫情防控宣传。
(二)加强生产、销售、加工、储存等进口冷链食品的疫情管控工作,查清经营者名录、进口冷链食品的品种、数量、来源、去向等情况。对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进销货台账、并及时录入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系统进行检查,严控未经核酸检测和消毒处理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市场,落实冷链前端管控。依法严厉打击采购、运输、贮存、加工、经营销售相关证明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逃避集中监管仓监管、未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对相关物流企业(车队)、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登记信息进行摸底,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和镇政府进行核查,落实冷链中末端管控。
(三)依法严厉打击走私进口冷链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公安交警部门在路面执勤时要加大对冷链运输车辆及可疑车辆的检查,对涉嫌非法改装、假套牌、超载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对进口冷链运输车辆报关单、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货物核酸检验报告、消毒证明等证明进行检查。
(四)加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进口冷链食品零售环节经营主体落实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进口冷链食品包装物规范处置等疫情防控措施的检查,掌握并及时共享零售环节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及运输车辆信息动态。做好生鲜电商平台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春节菜篮子供应的保障工作。
(五)负责对本镇进口冷链运输企业落实运输工具消杀、人员健康防护措施等企业主体责任的检查工作。邮政快递企业要落实经营场所消杀、人员健康防护措施等企业主体责任,指导督促邮政快递企业查验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具备“四证”。结合春运,对擅自运载进口冷链货物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联合交警部门对入南可疑车辆进行拦截抽查,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探索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对入南重点防控车辆报备追踪制度。
(六)要对进口冷链食品一条线从业人员工作期间个人防护工作、生产经营场所开展外环境和防护用品清洁消毒工作、从业人员和经营场所外环境核酸检测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同时继续推进进口冷链食品一条线从业人员新冠疫苗接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场所动员发动进口冷链食品一条线从业人员自愿接种,原则上除禁忌症外要“应接尽接”。
(七)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普及,提高群众疫情防控意识,强化个人防护,引导公众继续落实一米线、不聚集、勤洗手、科学合理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健康行为习惯。对我市开展的进口冷链防控工作和政策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加强宣传引导,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树立正面典型。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全面排查各类重点检查单位底数,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检查,严格执法。结合南防控指办〔2020〕216号文联合检查要求,镇村两级每周至少同步开展1-2次联合检查行动,加强信息反馈和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违法物品处置机制。各村要发挥村居、网格化筛查作用,镇政府有针对性的组织市监所、派出所、交通站、卫健办等部门对辖区内可能涉及冷链生产经营、物流的企业进行联合检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费安全提示,引导消费者科学购买、安全消费进口冷链食品。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畅通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对各方反映的进口冷链食品问题,及时核查处置。
市、镇督导组将对各村、各单位落实进口冷链防控工作进行督导。
附件:1.南安市春节期间进口冷链食品专项行动流程图
2.各村进口冷链食品专项行动统计表
3.进口冷链对象重点检查内容参考表
4.(单位)涉进口冷链排查摸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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