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8-0101-2019-00034
    • 备注/文号:南翔政〔2019〕146号
    • 发布机构:翔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9
    翔云镇人民政府关于预防积水触电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09 11:03

    各村委会、翔云派出所、交通办、村镇站、市场监管办、气象站、翔云供电所、翔云广电站:

      按照国务院关于防范触电事故的统一部署,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预防积水触电工作的通知》(泉安委〔2019〕18号)及《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预防积水触电工作的通知》(南安委〔2019〕18号)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泉州市和南安市领导指示要求,有效保障我镇涉电公共设施安全运行,坚决防范触电等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预防积水触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重点涉电公共设施的摸排,掌握全镇重点涉电公共设施底数,排查存在的隐患,并进行整治,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减少积水触电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对象

      电缆、地下电缆沟、户外配电柜(室)、信号灯、治安视频监控、路灯、景观灯、广告牌、公交站亭、喷泉、通信线路配套用电设备等公共设施(场所)和沿街店面商家外接用电设备设施的摸排整治。

      三、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私自开挖电缆沟、私接线路等行为,配电柜(室)周边存在坑洼、积水、堆放可攀爬物品等问题,确保常设安全警示标志规范清晰及自动保护装置安全有效。重点检查各类用电设施是否按要求进行电线套管,电线是否老化,是否按要求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电线破皮,插座、刀闸损坏和私拉乱接等现象。

      四、任务分工

      (一)翔云供电所负责电缆、地下电缆沟、户外配电柜(室)的摸排整治,严防重要用电设施建在积水点。

      (二)翔云派出所负责信号灯、治安视频监控的摸排整治。

      (三)村镇站负责城镇路灯、景观灯、城镇广告牌的摸排整治,加强内涝点、易积水点的排查,加强市政排水管网的疏导,加快暴雨积水排出,从源头减少触电的可能性;负责小区路灯和小区喷泉的摸排整治。

      (四)交通办负责公路沿线广告牌和公交站亭的摸排整治。

      (五)市场监管办负责沿街店面商家外接用电设备设施的摸排整治。

      (六)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翔云广电站负责各自范围内线路配套用电设备的摸排整治。

      (七)镇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主动对接南安市直部门,参照其职责进行摸排整治,并将相关数据同步汇总至南安市直部门;同时各村负责乡村路灯、景观灯、广告牌以及小区以外公共区域喷泉的摸排整治。

      五、整治阶段

      (一)摸排宣传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

      各村和镇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排查摸底工作,填写《重点涉电公共设施排查摸底表》(详见附件1);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采取针对性宣传教育措施,大力开展触电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护常识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类公共媒体发送《积水防触电宣传提醒手册》(详见附件2)等安全用电提示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和群众主动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避免暴雨天气涉水出行,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要引导群众正确应对触电事故,避免盲目施救,触电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切勿直接接触触电者,并及时呼叫120急救中心。

      (二)整改治理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建立台账,严格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对电线老化情况和涉电公共设施是否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等进行整治。

      (三)巩固成效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镇政府将结合年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对各村和镇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积水触电事故预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巩固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并给予适当的加分;对一些推诿扯皮,工作进度缓慢,开展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涉电公共设施摸排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涉电公共设施摸排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决杜绝麻痹和侥幸心理,深刻吸取市内外相关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风险防控意识,组织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坚决防范触电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预警和应急准备工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触电事故预警,强化部门联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提出防范要求;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作用,引导相关人员落实恶劣天气条件下避险和防范触电措施;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普及强对流天气、强降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下涉电安全常识,提升群众防范能力,避免暴雨天气涉水出行;要加强值班值守、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三)做好统计报送。各村和镇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对《重点涉电公共设施排查摸底表》进一步细化,制定符合自身的摸排表;同时要分别于9月8日、10月21日、12月10日前上报积水触电事故预防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和《重点涉电公共设施排查摸底表》。

      联系人:王永汉;电子邮箱:xyzajb166@163.com。

      附件:

        1.重点涉电公共设施排查摸底表

      2.积水防触电宣传提醒手册

     

      

      翔云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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