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8-0101-2019-00029
    • 备注/文号:南翔政〔2019〕94号
    • 发布机构:翔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2
    翔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翔云镇清理整顿无证办园无证办学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6-20 10:53

    各村委会,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加大无证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力度,创设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促进我镇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翔云镇清理整顿无证办园无证办学的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翔云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翔云镇清理整顿无证办园无证办学的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将民办幼儿园纳入依法登记、规范管理的正常轨道,切实维护受教育者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整顿对象

      镇行政区域内已开办但未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

      (二)整顿内容

      民办幼儿园的园(校)舍和户外活动场地、饮食卫生和接送车辆、设施设备和教玩具、幼儿园消防设施和周边治安环境等安全情况;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从业人员资格。

      (三)整顿目标

      1.对全镇无证民办幼儿园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发展现状。

      2.对全镇无证民办幼儿园进行清理整顿,对具备办学条件、符合办园标准,具有一定规模的无证民办幼儿园,要协助其尽快补办审批手续;对基本符合办园要求的无证幼儿园,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合格的,帮助其办理审批手续;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标准的,限期停办;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要会同派出所等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取缔,并做好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对有非法办园苗头,或正在筹建中的无证幼儿园,要第一时间介入,做好停止建设的说服教育,对整改后达标注册的幼儿园要加强监管,保持清理整顿成果。充分利用村委会熟悉本区域内人员居住或从业环境等优势,对本区域内新增无证办园情况及时向镇政府汇报,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幼儿园。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加大对无证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力度,决定成立翔云镇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金虎(镇党委组织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黄进金(镇武装部部长)

              黄新灿 (翔云派出所所长)

              卓百贤 (翔云中心小学校长)

      成  员:黄兆祥、梁瑞金、王永汉、吴琳敏、梁长远

                廖金福、卓志鹏、谢小英、梁庆祥、卓亚碧

              陈花池、卓布水、卓志远、梁辉龙、王生地

              卓文芳、翁巩固、王有民、卓全忠、陈星兵

      (二)坚持标本兼治,促进健康发展

      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的同时,要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要根据我镇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和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迫切需求,结合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强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建设一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满足幼儿就近入园需求,从源头上治理无证幼儿园;加强无证办学的监管力度,规范办学行为。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各职能部门要积极牵头,充分发挥主管职能部门作用,认真总结近年来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切实加强对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切实将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巩固成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本次清理整顿活动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举报制度,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的无证办园(学)问题及时核实、妥善处理。要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进行检查、清理,加强对幼儿园的日常工作指导,引导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实施科学保教,确保我镇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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