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8-0101-2019-00013
- 备注/文号:南翔政〔2019〕32号
- 发布机构:翔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4
各村委会:
现将《转发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南应急〔2019〕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同时要结合危险化学品百日行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抓好贯彻落实,严防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3月29日前报送至镇安监办。
联系人:王永汉,电话:0595-86101155,电子邮箱:xyzajb166@163.com。
附件:《转发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南应急〔2019〕18号)
翔云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转发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吸取
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南应急〔2019〕1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监站:
现将《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泉应急〔2019〕3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安监站按照要求,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同时要结合危险化学品百日行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抓好贯彻落实,严防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3月30日前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备注安监一科收)。
联系人:李航祥,电话:15859561886,
电子邮箱:aj86353053@163.com。
附件:《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泉应急〔2019〕34号)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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