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8-0101-2019-00013
    • 备注/文号:南翔政〔2019〕32号
    • 发布机构:翔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4
    翔云镇人民政府转发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24 10:07

    各村委会:

      现将《转发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南应急〔2019〕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同时要结合危险化学品百日行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抓好贯彻落实,严防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3月29日前报送至镇安监办。

      联系人:王永汉,电话:0595-86101155,电子邮箱:xyzajb166@163.com。

      附件:《转发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南应急〔2019〕18号)

      

     

    翔云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转发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吸取

    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南应急〔2019〕1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监站:

      现将《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泉应急〔2019〕3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安监站按照要求,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同时要结合危险化学品百日行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抓好贯彻落实,严防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3月30日前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备注安监一科收)。

      联系人:李航祥,电话:15859561886,

      电子邮箱:aj86353053@163.com。

      附件:《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泉应急〔2019〕34号)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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