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8-0101-2019-00009
    • 备注/文号:南翔综〔2019〕11号
    • 发布机构:中共翔云镇委员会 翔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30
    中共翔云镇委员会 翔云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31 11:02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确保我镇临床医疗急救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用血需要与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南委办发明电〔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认真做好201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计划

      2019年度我镇计划无偿献血160人次。具体指标分解详见附表。

      二、献血对象:健康适龄的公民,年龄:18—55周岁,有献血经验者可延长至60周岁。

      三、献血时间:2019年7月8日。

      四、献血地点:本次无偿献血采血点设在翔云镇卫生院。

      五、具体要求

      1.各村、镇直各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的规定,按时做好本村、本单位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计划与组织协调工作。要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献血人员的落实、采血人员的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派出所要维护无偿献血现场秩序,确保无偿献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要严厉打击由血头操纵职业卖血者冒名顶替献血并从中非法牟利的活动。

      2.各村、各单位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宣传贯彻《献血法》和《献血条例》,大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和普法教育,努力营造无偿献血的舆论环境和法制氛围,提高广大干部履行献血义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按照原卫生部每次献血200毫升向400毫升转变的要求,各村、各单位要告知献血者每次献血300毫升,鼓励献血者每次献血400毫升,以增加献血量,解决缺血难题(献血人次按200ml/人次计算,献血300ml计1.5人次,献血400ml计2人次)。献血期间,镇广电站要积极配合进行宣传报道。

      3.各村、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全社会健康适龄公民参加献血。广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继续踊跃带头献血;城镇居民、乡村农民以及乡镇企业、本地或外来职工都有履行献血的义务,应鼓励动员他们自愿参加无偿献血。要建立献血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机制,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的临床用血优惠办法,按往年制定的规定执行。

      4.无偿献血的血液采集工作由市红十字会、市献血办协助泉州献血办、中心血站按预定的时间、地点、计划采血,各村、各单位要按计划全力组织好,确保无偿献血任务完成。

      5.根据《献血法》的有关规定,各有关单位对献血者可适当给予点心、误餐和交通补贴,反对任何形式的变相高额补贴。

      6.参加无偿献血者需带上本人身份证。

      7.卫生院领导要重视此次无偿献血工作,在无偿献血期间要派出技术高、责任心强的医护人员4—6人做好体检工作和协助组织无偿献血活动。

      附件:翔云镇2019年无偿献血任务分解表

     

     

      中共翔云镇委员会

      翔云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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